阿省机遇类别(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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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塔省提名移民项目(Alberta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 AINP)是阿省政府和联邦移民局合作开展的经济类移民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吸引和保留可随时上岗的移民来带动阿省的经济发展。

阿省技术移民机遇类别Alberta Opportunity Stream(AOS)取代了之前的雇主驱动类和战略招聘类,新的类别下申请人可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申请,无需雇主支持。该类别适用于当前正在阿省全职从事合格职业工作的申请人,并且需要申请人满足最低的居住和工作状况、职业、语言、教育及工作经验要求。

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居留身份和工作许可要求

(1)申请人必须目前正在阿尔伯塔省居住、工作,并持有授权其在加拿大工作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如:临时外籍工人);

(2)申请人必须持有从事合格职业的有效工作许可,并基于以下条件之一。

  • 持有积极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或
  • 根据IRCC的规定,获得对于国际技工协议、公司内部员工调动或国际加拿大经验覆盖下的申请人的LMIA豁免;或
  • 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如申请人是在2019年4月1日前被录取并注册了阿省证书课程,则证书必须由阿省高等教育认可的阿省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颁发,并且必须是以下阿省高等教育认证证书之一:
    • 证书或研究生证书(至少一年);
    • 文凭课程(至少两年);
    • 本科学士学位;
    • 研究生学位;
    • 研究生水平证书;
    • 研究生文凭;
    • 如申请人是在2019年4月1日之后被录取或注册了阿省证书课程,则证书必须在阿省高等教育认证高等教育证书的阿省机遇类别列表上。

2、职业要求

  • 申请人当前正在阿省从事合格职业;并且
  • 申请人当前做从事的职业与之前的工作经验相匹配;
  • 大部分NOC 0、A、B、C或D类职业都是合格,所有申请人的职业都不可以在阿省机遇类别不合格职业清单之上,持毕业生工作许可的申请人职业还不可以在阿省高薪及底薪职业清单之上;
  • 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提交申请之时在阿省工作,所从事的职业必须与在阿省学习的专业相关,2019年4月1日之后被录取并完成一年研究生证书课程的申请人,职业必须也要与之前在加拿大之外学习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相关(一年研究生证书课程要与之前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一致);
    • 职业不可以在加拿大政府公布的阿省高薪与底薪职业清单之上以及阿省机遇类移民不合格职业清单之上。

3、英语或法语语言要求

  • 英语或法语考试成绩至少达到CLB/NCLC 4的语言水平;
  • 2020年1月1日,NOC 0、A或B类职业英语或法语考试成绩将提高至CLB/NCLC 5的语言水平,C和D类职业要求不变;
  • 如申请人的职业为[3413](护士助理、护理员和患者服务专员),则需提供CLB/NCLC 7的英语或法语成绩;
  • 认可的考试包括CELPIP-General、IELTS-G以及法语TEF,提交申请之时语言成绩必须在2年有效期之内。

4、教育要求

  • 申请之时申请人必须在原籍国至少完成高中教育;
  • 2021年1月1日期,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人)必须完成符合阿省标准的最低高中学历;
  • 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者当前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在阿省学习的专业相关。

5、工作经验要求

  • 申请人的“当前职业”与提交申请之时所从事的职业一致;
  • 申请之时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工作经验相匹配;
  • 符合以下合格工作经验要求:
    • 截止到申请之时,过去18个月中至少具备12个月当前职业全职阿省工作经验;或
    • 截止到申请之时,过去30个月中至少具备24个月当前职业全职工作经验,加拿大境内、境外均认可;
      • 这种工作经验可以是阿省境内、加拿大阿省之外的其他地区以及/或境外工作经验的总和;
    • 如果申请人为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人,需满足:
      • 过去18个月中至少具备6个月当前职业全职阿省境内工作经验;
      • 当前职业必须与申请人在阿省高等教育认证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所学专业相关;
      • 另外,如申请人是在2019年4月1日之后被录取或注册的,并且所学课程为一年制的研究生课程,要求当前的职业必须与之前在加拿大境外学习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相关;
    • 工作必须是全职的,每周至少30小时;
    • 如工作经验是在阿省或加拿大获得的,必须得到IRCC的授权并持有有效的临时居留身份;
    • 不认可在加拿大学习期间从事的实习工作或作为学习课程一部分的实习工作;
      • 作为阿省高等教育课程学习部分的带薪实习也可被视为有效工作经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
      • 带薪实习为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
      • 实习工作经验与当前职业直接相关;
      • 实习工作全部是在阿省完成的;
      • 申请人必须持有所需的执照、注册或认证在阿省从事当前职业;
      • 申请人必须有能够在阿省从事当前职业的真实阿省雇主全职工作offer,并正在阿省为该雇主从事该职业的工作;
        • 雇主必须根据加拿大省、地区或议会立法机构的法案进行注册,并在阿省作为既定生产能力的工厂或企业进行经营;
      • 申请人的工作offer必须由申请人及雇主共同签署,工作offer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持续、带薪工作;
        • 全职工作,即每周至少30小时;
        • 12个月或以上工作;
        • 从事当前职业的工作,以及;
        • 从事符合工作许可要求的合格AINP职业;
        • 不认可以下申请人,即使工作offer符合条件:
        • 兼职人员;
        • 独立承包人、企业主或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登记系统(CORES)上被列为阿省雇主的董事、股东或代理人;
        • 在阿省无商业或工业办公地点的申请人,如在家办公人员;
        • 不在阿省实地办公的人员,如虚拟办公或远程办公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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