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省提名项目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搬到其他省份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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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环境好,教育优质,福利高,包容性强,是很多人向往的移民目的地。枫叶的顾问每每碰到客户咨询,问起想去哪里,大家也是答案不一。有些人说温哥华适合生活,有些人喜欢多伦多的现代城市感,有些人喜欢卡尔加里,还有的说蒙特利尔的文化氛围更浓厚。我们的客户里,也不乏有一些登陆之后,开车游遍加拿大,最后定居在温哥华的;还有些以为自己喜欢温哥华,BC省提名拿到枫叶卡,却最后定居在卡尔加里的——其实大家在没登陆加拿大之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想到处看看再定居。这时枫叶就不得不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新移民都可以自由选择省份定居的。这也要从加拿大的两大类移民项目说起:联邦移民项目和省提名项目。
联邦移民可以自由选择目的地
联邦移民是一个“国家级别的移民项目”,不管你是EE技术移民,联邦农业移民,联邦自雇……虽然在申请的时候,你需要填写“意向定居地”(Where do you intent to live in Canada)。但是实际上,根据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The Charter),每个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都享有自由选择定居的省份和城市的权利(该权利也能在IRCC的官网上得到确认)。无人可以强制要求他们必须留在加拿大的特定地方,你有权力可以在加拿大全国范围,选择未来居住的城市。只要你递交申请的时候不要自相矛盾,让移民官认为你“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换句话说,递交申请时你陈述的内容,必须与当前事实相符。你说你打算定居多伦多,那么你就不能飞到温哥华之后,一张多伦多机票也不买;如果你买了多伦多机票,但是温哥华住了一个月觉得很喜欢,打算更改目的地,只要不影响你的移民申请,“那时”取消多伦多机票就不算欺骗移民官了。
省提名移民要分两步走
说到省提名移民能不能搬家,其实加拿大各级政府自己也非常矛盾。可以看看移民局官网怎么解释:对于已经拿到PR的申请人,加拿大移民局非常肯定地回复:“可以,你有权利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定居、工作、学习。”随后,他们又补充了一句:“但是如果你是通过省提名拿到PR地,提名你的省选择了你为该省带来技能。”是不是看着又糊涂了?
因为省提名有个最基本的要求:移民申请人需要有意向在当地居住、建设,才能获得该省的提名。该点在递交申请的时候是很明确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说要去曼省定居,登陆之后却大部分时间呆在多伦多,曼省哪怕发了省提名,加拿大都有权拒绝你的PR申请。设立省提名移民项目的初衷,是为了吸引新移民来该省,增加劳动力,促进经济发展。加拿大联邦移民局给给省发布的移民名额非常有限,省政府自然不希望名额被占用。
省提名移民,什么时候搬家不影响PR申请?
新移民在计划离开指定省份时应该小心谨慎,避免让省政府以“虚假陈述”为由撤消你的永居身份(同时5年内不能再进来加拿大)。
登陆千万不能搬
首在登陆边境时,一定要向移民官表露自己“居住在提名省的意向”。包括定居的详细计划:哪里租了房子,孩子在哪上学,怎么通勤……这些都有可能会被问到。一些省份是登陆入职后、才能申请省提名(比如阿尔伯塔省),一些省份则可以先发提名、再工签登陆(比如BC省)。不管你的目标省份怎么要求,登陆是万万不可以表露出自己有意向去其他省份的,不然移民官直接就给你打上“虚假陈述”,拒绝入境。
省提名通过,拿PR前也不能搬
拿到省提名之后,拿到PR之前:可以去其他省份短途旅游,但不要长期居住在其他省份。除非你不介意PR申请被撤消。而且大部分省提名申请人都是在该省找到了全职工作,也很难长期居住在其他省份。省提名移民分为两步:
- 省内通过提名:这时你在该省境内,已经有了一定PR的权力(比如买房、医保等福利);
- 联邦拿PR:不管你是走EE-PNP还是传统PNP,都要上传到联邦移民局进行PR审核。
如果获得省提名之后,移民局一背调,发现申请人天天在其他省份呆着,工作也不好好做。移民局有权认为你还是“虚假陈述”,拒绝你的PR申请。
拿到PR要小心搬
拿到PR之前,移民官会在签署CoPR时候再问一遍:你打算定居在哪?这时你还不是PR,仍然要坚定表示自己定居在提名省份,不然还是老套路“虚假陈述”。当你拿到PR之后,你有权利迁移到其他省份,但是最好有正当不可抗的理由。因为移民局依然保留了追究你“申请省提名时,做出虚假陈述”的责任。不过,加拿大境内每年几十万人在省份之间搬来搬去,很少见移民局追究某个单一的省提名登陆家庭搬到别处,这样太耗费人力物力了。但是移民局也不会完全放任,曾经海洋四省的移民大量搬到安省,那一批人都被取消了枫叶卡。
什么搬家理由可以接受
虽然加拿大没有法律条例限制公民的居住地,而且加拿大也没有“户口所在地”这一说法,每个公民都可以在加拿大任意省份受到平等的福利待遇(尤其是就医和教育,户口对中国人的就医和子女入学的有很大影响),但是作为新移民,除了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等移民项目在获得永居身份之后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城市外,还有部分移民项目对居住地的选择或多或少有影响,尤其是省提名移民项目。
新移民中不乏有为了获得枫叶卡而在省提名申请中表示自己虚假的居住意愿的情况9这一种虚假陈述在被发现后后果很严重);也有一些人,在某省定居之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该省份的生活模式和社群氛围,想要去其它省份寻找新机会,这也是一种搬家需求。理论上移民后可以随意搬去其他省居住,可如果你是通过省提名移民项目移民加拿大,并且刚来该省份不久,移民官有权利根据申请文件的虚假陈述这一个罪名对你实施严重的处罚,甚至是撤销你的永居身份。
那这样的话,不就无法搬家了吗?别担心,只要你的理由正当,提出时间适宜,搬家也是非常容易的。常见的正当理由有:
- 家庭团聚:新移民出于和子女,配偶团聚的目的搬往其它省份;
- 工作:公司业务变动、新的更棒的offe、在本地找工作困难(一定要提供自己积极找工作的证明);
- 个人提升:去其他省份的大学进修。
总的来说,新移民在拿到枫叶卡之后是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城市的,即便是通过省提名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只要理由正当,也可以根据的自己的意愿选择城市。小路在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般来说,不建议在刚定居几个月的时候提出搬家计划,时间太短移民官会怀疑你没有为留在这里做出足够的努力,定居半年以上再提出搬家计划比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