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省提名项目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搬到其他省份生活吗?

通过省提名项目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搬到其他省份生活吗?

联邦快速通道(EE)的邀请分数线正在逐年攀升:2024年2月28日的最近一轮次邀请中,最低分数高达534分。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联邦EE池中的绝大多数人分数都分布在351-400分这个区间内,如果不属于那几类定向抽选的职业类别,想在联邦EE中的一般类别抽签时被选中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因此,联邦技术移民已经成了普通申请人心中高不可攀的“白月光”。

而相对门槛较低的省提名项目(PNP)项目就成为了大多数申请人的最优选项。这一项目设立的初衷是促进加拿大新移民分配的公平,帮助加拿大三个主要城市之外的省份/地区可以有更多适合各自省份紧缺行业的外籍人才,以满足当地对于相关劳动力的需求。总的来说,就是要把新移民引入当地,并且尽量将其留住。那么有朋友可能会疑惑,既然如此,那通过省提名拿到PR的人可以再到其他地区生活和工作吗?接下来就为您解答。

省提名移民后可以去其他省居住吗

很多移民申请人在选择门槛低、成功率高的省提名项目(PNP)时,承诺过要留在当地为经济发展做贡献,而且有些申请人进入加拿大积累工作经验或者寻找工作机会,还会被要求其找到的雇主和工作必须是该省本地的,所以心中难免会有担忧:拿到永久居民的身份后是否还可以搬到其他地方生活呢?答案是肯定的。

申请人根本不用担心以后会被束缚在某一个省发展:《权利和自由宪章》(The Charter)规定,每一个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都享有自由选择定居的省份和城市的权利,没有谁可以强行要求他们必须留在加拿大的某个地方。所以申请人只要拿到永居身份,理论上能够前往任意一个省份或地区去定居和工作,这一权利受到加拿大宪法的保护。

加拿大哪些省份的移民保留率最高

加拿大统计局近期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其根据移民登陆档案和移民税务记录的数据,再结合三个表示留住移民的数据指标,概括出了各个省/地区中新移民定居的趋势。这份研究报告显示,省提名(PNP)移民在登陆省/地区的定居率普遍较高:

  • 平均定居率:89%
  • 最高定居率:97%
  • 最低定居率:69%

其中较大的省份,比如安省、阿省和BC省,通过省提名(PNP)项目登陆加拿大的新移民定居率最高,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新不伦瑞克省等较为偏远的省份定居率是最低的,但也有百分之七十上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省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因为对于一些省份的移民来说,短期内待在被提名的省份还是很容易的,他们可以先根据自己之前作为临时居民时的生活经验,继续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进行一段时期的过渡和适应。但是当他们充分地适应了加拿大的生活,并且希望去到更发达的地区或者自己当初选择移民时最想要生活的城市,就会离开。

安省、阿省和BC省这几个地区拥有最高的新移民定居率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几个省份都属于加拿大人口比较多、城市比较繁华的地区,而且相对来说气候不是那么地寒冷,还与南边的美国接壤。而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新不伦瑞克省则占了加拿大东部的偏远地区“海洋四省”之三,当地劳动力短缺,所以发展状况肯定也不如温哥华(位于BC省)、渥太华(位于安大略省)、卡尔加里(位于阿尔伯塔省)等经济发达城市所在的几个省份。

加拿大的好多城市都在全世界排名前列,有条件移民到加拿大的年轻人想要去更加繁华、舒适的大城市生活和发展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所以这类城市所在的省份/地区更能留住人。

未留在被提名省份会影响枫叶卡更新或者入籍吗

更新枫叶卡申请入籍的手续是需要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根据移民法来审批的,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其中只规定了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和报税等要求,并没有其他关于居住条件的限制,更不存在强制让其履行移民申请时的承诺的法规。所以答案是否定的。至于移民部门会不会将移民不居住在被提名地等情况纳入用以证明其不愿意待在加拿大的证据,这取决于申请人在其他更重要的方面是不是有更严重的不履行居住义务的行为。比如一位申请人不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也触犯过加拿大的法律,那么不待在被提名省份就可以作为一条辅助证据,表明其不应该继续留在加拿大,可能会被驱逐并取消永居身份。

被提名省发现未履行定居意向会怎样

只要申请人拿到永久居民身份这件事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那么不管是联邦还是提名的省,都没有任何权力撤销申请人的身份。某些省份会不定期发出调查问卷了解过往获得提名的申请人目前的状态,但是这种调查只能为当地政府和移民部门提供一个参考,让他们针对各个移民项目引入移民的定居情况来制定新的移民政策,或者进行相应的改进,却不能以此作为撤销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据。因为要撤销一个永久居民的身份,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中并没有“申请人如果不在被提名省居住xx年,将被撤销身份”这一条。

定居意向有问题会被拒是怎么回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拿到身份之后就不会因为定居意向而被撤销,并不代表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示自己将来不想在提名的省份工作和生活,这个时候省和联邦如果察觉到这一意向,是有权不给通过的。所以“永居意向问题不影响身份”有一个大前提,就是申请人已经正式成为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因为上述权利都是为PR或公民准备的,申请人有义务证明自己具有定居在提名省份的意愿。万一联邦或省政府拿到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并没有日后在该省定居的意向,就完全有可能撤销之前给予的提名。一旦失去提名,省提名这条路就算失败了。

举个例子,申张三申请了萨省的雇主担保省提名项目。他的申请获批时人正好在中国,于是选择护照贴签然后乘飞机登陆加拿大,其航班目的地是温哥华(位于BC省)。在温哥华机场,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询问张三计划居住在哪个城市,张三告诉对方自己已经在温哥华买了房,这次登陆后打算就定居在温哥华,不会再去萨省了。CBSA进一步核实,发现张三的确没有购买从温哥华飞往萨省的机票,证明他所陈述的就是事实,于是便以申请人没有在萨省定居的意向为由拒绝为张三办理登陆手续。在这个案例中,张三因为还没有完成新移民的登陆手续,并未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所以并不享有永居相应的权利,才会被拒。

怎样才算获得了永居身份

在移民法里,成为永久居民有着严格的步骤:只有申请人拿着登陆纸(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完成登陆手续之后,才算正式拥有永久居民的身份。有些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一直不前往加拿大办理登陆手续,那么一旦COPR过期,就没有权利前往加拿大办理登陆手续了,也就失去了正式获得永居身份的资格。登陆手续有两种办理方式:

  • 移民申请获批时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需要在护照上贴签(如果护照属于免签国家,则不需要贴签),凭签证和登陆纸前往加拿大;在加拿大的入境关口由CBSA核实身份无误,在登陆纸上签字并注明申请人成为PR的日期,申请人就正式获得PR身份;
  • 移民申请获批时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通过移民部的网站完成在线登陆手续,从登陆网站下载登陆纸,上面已经有完整的信息,申请人在登陆纸上注明的日期正式获得PR身份。

总结

通过省提名项目(PNP)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搬到其他省份生活,省政府和联邦无权强制使申请人居住在提名省份,也无权撤销其永久居民的身份,但前提条件是申请人已经正式成为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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